央行姚余栋最关注股权众筹的两大内容:项目与投资者层次

2015-11-10 10:56:08    中国投资咨询网   我要评论0   我要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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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余栋所长认为传统金融正向共享金融发展,众筹解决了共担风险和共享收益的问题,具有广泛的市场空间。他对股权众筹平台的两大方面问题十分关注,并针对问题提出助力行业大发展的宝贵指导意见。

  2015年11月5日上午,央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姚余栋先生参加第九届中国国际金融博览会,做了题为《我国传统金融和互联网金融将共生竞合》的致辞,指出传统金融和互联网金融发展中的矛盾点和融合点。随后在伍旭川秘书长、黄余送博士的陪同下前往股权众筹平台云筹进行调研,进一步探讨两者的共生竞合之路。

  此次调研,姚余栋所长强调了“共享金融”的理念。他认为传统金融正向共享金融发展,众筹解决了共担风险和共享收益的问题,具有广泛的市场空间。同时,他对股权众筹平台的两大方面问题十分关注,并针对问题提出助力行业大发展的宝贵指导意见。

  首先是对互联网股权众筹的项目筛选、信用调查、交易结构、工作流程等问题,与云筹工作人员深入交流、仔细核查后,提出股权众筹平台未来应该在筹后管理、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工作进行加强。应符合“54321”方案中的“1”,在现有法律未修订的情形下,不能越过现有规定的法律红线。这是所有股权众筹平台应该恪守的“1”准则。

  其次是关注参与股权众筹的投资者适当性问题。谢宏中先生汇报云筹的项目成功率达86%,进入下一轮融资比例30%,位居行业第一。对此,姚所长表示:“应该对投资者的资格进行审核,对投资者层次进行合理划分,提高股权众筹参与者的风险意识和承担能力,在实践中发现合适的底线,防止欲速而不达。” 这也是“54321”方案中的“4”方案。

  据悉,“54321”的方案是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在股权众筹方面提出的创新性方案。“5”是将股权众筹打造成中国资本市场的新五板。

  “4”是对投资者层次进行合理划分,在实践中发现合适的底线。“3”是根据融资规模划分层次,不同层次信息披露要求不同,以降低融资者信息披露成本和入市的门槛。“2”是坚守两个底线,即不设资金池,也不提供担保,包括隐型担保。“1”是一条红线,即在现有法律未修订的情形下,不能越过《公司法》和《证券法》规定的股东人数200人的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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