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正版商业模式是当务之急

2010-04-07 18:19:37    21世纪网 刘春泉   我要评论0   我要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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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索正版的商业模式的具体问题上,可以考虑交叉许可,协议转载等方式,而不是继续被动等待打击盗版

    在探索正版的商业模式的具体问题上,可以考虑交叉许可,协议转载等方式,而不是继续被动等待打击盗版。

    视频网站开始买版权了,有人便乐观地预测盗版肆虐的格局会有显著改变,其实,这不仅仅是因为诉讼激增的压力,也不是因为他们觉悟了,而是由于视频被认为是互联网继门户、网游、电子商务之后又一个掘金的机会,当前者已经有了成熟的盈利模式,在企业运营和资本市场都赚得盆盈钵满时,视频网站却至今仍尚未盈利,没有形成清晰可靠的盈利模式,而要想去法治成熟的美国上市,不解决版权问题,要实现一夜暴富的希望,那就有点渺茫了。

    无论版权人多么虚高定价牟取暴利,正版化本身的正当性和必要性仍是不容置疑的,当然正版化的具体策略是可以研究和讨论的。比如对于个人用户来说,中标普华的Linux操作系统,金山的WPS 或者永中Office办公软件已经可以在网上免费下载。现在在这些国产软件的有限客户群体当中,不仅仅有对软件基础性安全高度敏感的政府和军队等部门,许多尊重法律又希望控制成本的外资企业也是他们的重要客户,何况像金山的WPS办公软件,人家已经宣布对个人永久免费,功能与MS Office完全兼容,这种情况下,还坚持用盗版办公软件背骂名冤不冤?

    我国政府明令要求电脑生产商预装正版操作系统,在中国国产软件还没有全面兴起的情况下,这种政府的强制性要求就是国外商业软件的免费广告,中国各级学校开设的计算机课程也都是传授商业软件的应用方法和技能,比如笔者大学就是学的是视窗3.1操作系统和MS Office软件;劳动、教育等部门的各种计算考试都是商业软件公司的产品的使用方法,甚至一些单位的招标、征文等都要求应征者提交其指定版本和格式的Word或者其他文件。这些都可以概括进本人曾撰文谈过的所谓IT投入的“绑定效应”,对企业来说是这属于沉淀成本,对市场来说,构成了新进入者的巨大障碍。国产软件作为后起之秀,面临的还不仅仅是以上这些困难和不平等竞争格局,对此建议国家应当予以关注和考虑。

    遗憾的是,在利用专家和舆论游说和影响政府上,国内商业软件厂商比跨国巨头差得很远。以微软为代表的商业软件企业刚进入中国时看到的是一个没有什么版权保护意识的落后国家,但是经过多年持之以恒地游说、影响立法、教育用户,他们终于在中国实现了巨大的商业成功。相比较而言,某些中国企业会习惯于通过礼品甚至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去“公关”某些官员或者部门,谋取个别利益,但在正当游说政府谋取行业集体利益方面,则罕有中国企业热衷于此。

    如果把反盗版比作闹革命,即破坏旧的不良商业秩序,那么探索新的可持续的正版化商业模式就相当于和平建设,即建设正版规则体系下新的商业秩序。闹革命也许英雄人物多,精彩的故事多,雄浑跌宕,引人入胜,但终究手段不是目的,闹革命是为了过上幸福生活;和平建设也许没有那么吸引人,但却是生活的常态和主流。

    在文字著作权产业领域,图书期刊报纸都受到互联网的巨大冲击,现有的解决方案是设立版权人的协会,通过集体管理组织,来实现保护著作权人权益的初衷,目前的实践中,相关的协会作为准官方机构,自身却先被爆出了收了大量版权费不及时给作者分配等问题,公信力一落千丈,证明这种以行政主导的思路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实际。就像有的地方认为菜市场小贩搞乱了价格,就实行政府主导下菜农和市场之间无中间环节的直接供应,但后来的实际效果与制度设计的初衷完全相反,不是有价无市,就是价格比原来更贵。事不同而理同。要解决版权问题,还是要遵从市场的思路,发展版权中介产业,政府可以为版权中介产业创造发展的空间和机会,提供必要的基础平台,但若以为通过设立集体管理组织就可以解决版权问题,那恐怕还是远远不够的。

    还有一个受互联网影响最明显的是音乐产业,从唱片的全面衰落,到音乐借手机彩铃下载新商业模式的崛起,虽然新的模式存在许多问题,但就像西方人所说的,上帝每关上一扇门,就会为你打开一扇窗。技术虽然不断变化,但只要勤于思考创新,总能不断探索新的商业模式。

    目前在持续的诉讼等因素压力下,视频产业部分企业承诺进行版权投入,但是区区千万的资金,相对于其庞大的视频数量和流量来说,无异于杯水车薪。任何问题都有两方面,在做原告时,每个企业都嫌法院的判决太少,不足以抵偿维权成本,但在做被告和采购版权时,无一又都不认为版权成本太高,版权人漫天要价,网络版权内容使用方一一谈判几乎是天方夜谭。

    现在的某些版权人是既可怜又可气,总想一口吃个胖子,比如一家电视台对已经公开播出的某节目的视频,给一家网站的普通许可是三年15万元,事实上,通过搜索引擎用户花点时间完全可以找到,这样,网站买个普通许可,除了遵守版权法的要求,商业上几乎没有什么贡献,所以这家企业就拿到了第一个15万,再想要下面的,被授权人已经倒闭了。这个被授权的企业因为创办者是一个读书人,有法律意识,所以才肯下这样的血本,虽然没什么收入光版权就投入这么多。一分为二来看,对权利人来说,有他不多,无他不少,何必竭泽而渔呢?

    对正规企业横眉冷对,漫天要价,对盗版分子找不到,抓不着,抓到了也因为其耍尽法律手段,打赢了官司判决也执行不了,只能干瞪眼,这就是目前版权经营实际生态的窘境。买版权往往是老实人吃亏,焉能不让人心里愤愤不已?

    笔者有一位朋友说,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如果真正严格执行,一半出版社社长,相当数量的互联网盗版影视节目的经营者,都可能面临牢狱之灾,这话道出了现在知识产权立法的一个问题:低门槛,宽执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门槛低,刑罚也偏重(跟欧美比,我们自己是重刑主义国家,知识产权犯罪的刑罚还不算很重),但执行时只打苍蝇不打老虎,只看到街头小贩这样的小鱼小虾被抓,实力雄厚的企业盗版,就很少看到有大老板判刑坐牢的。这固然有公安机关警力财力有限等因素,也与中国法治发展的阶段有关。要超越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阶段解决这个问题是不现实的。

    要探索可持续的正版化的商业模式,应至少满足以下几点:1、经营正版有钱可赚,这不言自明。2、版权的成本是可以承受的,这可能需要建设版权市场,通过发展中介行业,让版权人迅速找到买主,买主能迅速找到版权人。3、经营盗版是有巨大风险的,我国没有像美国那样吓人的惩罚性赔偿,法律风险对侵权者的威慑力不够。4、市场竞争充分。正是因为有了国产软件竞争等因素,Windows7才首次在华确定了相对其历史上较为低廉的价格。

    在探索正版的商业模式的具体问题上,可以考虑交叉许可,协议转载等方式,对于上市融资的,要进行版权等知识产权审查,出具专门的法律意见书。 财务应当将版权等无形资产投入列为主要成本,等。

    在大部分人都在叹息中国电子商务诚信是最大瓶颈时,阿里巴巴通过支付宝不仅部分解决了诚信问题,而且还把支付宝做成了一个第三方支付的翘楚。只要尊重市场,尊重经济规律,一定会逐步建立起正版化的市场新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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