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点评网起诉爱帮网或成反不正当竞争法典型案例

2011-03-09 13:50:52    BiaNews   我要评论0   我要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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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相关法律的不断完善,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以抄袭为模式的网站,或将失去生存之地。

     3月7日,大众点评网起诉爱帮网侵权一案,再一次获得法院支持,判被告赔偿50万元人民币。

  本案的起因是,从2007年开始,大众点评网发现爱帮网大量发布来源于大众点评网的餐馆信息及用户点评的内容,用于商业经营。此后,大众点评网多次要求爱帮网立即删除侵权内容未果,前后三次向法院起诉,案件性质由著作权上升为不正当竞争,均获得法院支持。

  爱帮网与大众点评网都是生活服务类信息搜索服务商,业务有很多重叠之处。以提供信息为主的生活搜索,用户所生产的信息和点评,都是有价值的内容,不仅可以满足消费者生活搜索服务的需求,而且可以实现交易并为网站带来收益。所以,大众点评网上的信息和点评,爱帮网未经许可直接拿来,并且用于自身的商业经营,以此获取商业利益,显然属于侵权行为,既构成了著作权的侵犯,也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面对大众点评网的多次起诉,爱帮网以始终垂直搜索为由进行抗辩,不承认自己抄袭大众点评网的内容,而是正常的抓取数据。但是,抓取数据变成了自家网站的内容,并且以此来赚取商业利益,如果也属于“正常”的话,那么,爱帮网用这些内容替代了大众点评网的服务,岂不是让别人栽树自己乘凉吗?这种坐享其成的行为,不是不正当竞争又是什么?

  因此,法院明确判定:垂直搜索网站的信息利用,不能造成市场替代的后果。不能否认,大众点评网的某些服务内容,已经被爱帮网替代了,而且这种替代是不劳而获。爱帮网既未付出劳动,也没有支出成本,坐享大众点评网的成果,无论是商业道德,还是竞争行为,都严重失分。

  事实上,大众点评网自开办以来,投入巨资,才积累了大量用户点评和商户简介,这些内容都是通过合法途径吸引用户注册、发表或者搜集、整理而来,也是大众点评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资源,其合法利益也是从中而来。如果大众点评网的合法利益不能得到法律保护,那么,复制模式,抄袭内容,就会成为同类网站不正当竞争的滥觞。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市场竞争的规则,全国两会正在召开,已经提议修改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加入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限制。大众点评网起诉爱帮网,是互联网业反不正当竞争的一个典型案例,也是维护互联网创造良好竞争环境的一个警示。

  可以肯定,随着互联网相关法律的不断完善,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以抄袭为模式的网站,或将失去生存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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