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类金融”变局

2010-07-08 10:31:33    中国企业家网 关鉴   我要评论0   我要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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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类金融”公司和业务正在搅动金融业格局——监管机构考虑加强监管,商业银行在酝酿反击,而电信运营商也挟资金和用户规模之优势试图重新挤进互联网“类金融”的赛道……

  “第三方支付”的监管之变

  事实上,变局发生首先源自监管当局态度的微妙改变。央行以往对第三方电子支付市场的管理多少带有自由放任特点,现在会朝着使用“看得见的手”的方向倾斜。

  2000年前后第三方支付公司开始进入电子支付领域,2005年达到了阶段性繁荣,入场者多达50余家。但众多的第三方支付公司业务模式同质,为了抢占市场份额,只能进行低端的价格竞争,甚至干脆向消费者免费。一些公司负债经营,之所以能够支撑下去,主要是依靠挪用客户沉淀的资金,这就形成了潜在的金融风险。

  帅青红认为,支付流程中存在这样的问题:交易周期没有明确约束,交易完成后客户资金是一天还是一周后到账完全由公司决定。客户沉淀的资金已经类似于金融机构的存款业务,而且电子支付公司还不需要为此支付利息。另外,电子支付公司虽然不向客户贷款,却提供担保。因此,这些公司虽然没有金融牌照,但却不同程度涉及了银行存、贷、汇兑、支付的传统业务。

  其中的潜藏风险,监管部门早有觉察。但一方面鉴于刚刚繁荣起来的电子商务业务创新很快,牵扯的层面较多,央行很难出台一个框架性的政策,同时如果只涉及宏观方向,而不能对企业操作的微观环节加以引导,也达不到目的。另一方面,当时的电子支付业务整体规模还很小,其可能产生的风险还远远不足以对整个金融秩序形成威胁,因此央行选择了任其自行发展的态度。

  2005年以后,第三方支付市场出现了几何式增长,根据艾瑞市场咨询公司发布的报告,2005年至2008年,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交易规模年增长都超过了100%,2005年不过区区200亿元,但2007年就突破1000亿,预计到2011年,整个市场规模将高达12500亿。

  在此情况下,央行、银监会等监管机构已不可能对第三方支付市场继续坐视。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曾说过,如果国家需要,他会把支付宝在“一秒钟内”上交,实际上也反映了对政策环境前景不明朗的担忧。

  2009年底,央行支付结算司司长欧阳卫民公开表示,央行下一步要给快速发展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发放通行证,其目的在于对电子支付的从业资格和经营范围进行规范,把非金融机构的第三方支付融入金融体系,和银行等金融支付体系协同发展。

  而在2010年6月21日正式公布的管理办法,名为《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其中对牌照制度、支付机构全国性和区域性的分类、保证金制度等的设计都与预测吻合。最终能拥有牌照的公司将远低于目前市场现有的数量,拥有全国性牌照的公司可能仅为十家左右。而第三方支付公司的组织和股权结构也需要相应调整。比如支付宝,可能需要改变阿里巴巴全资持股的股权结构,引入新的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同时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

  第三方支付公司面临洗牌,知名的、大型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所受的影响可能不大,支付宝一直定期向央行汇报,央行也不断征求其意见,新管理办法出台后,支付宝、财付通都在第一时间表示,将积极申请许可证,对申请成功有信心。相反小公司则会受到很大影响。另外,整合中,国有背景的支付公司更容易得到行业准入,而外资持股比例较大和民营支付公司前景存在不确定因素。

  总之,监管机构更深层次的介入,有利于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拥有合法金融牌照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将正式成为金融市场新的参与主体。

  传统巨人发力

  虽然看似捏着一手好牌,还拥有着来自最高监管机构的鼎力支持,但商业银行在互联网金融领域一起步就落在了后边。

  商业银行大规模推广网银的时间晚于第三方支付,且信用体系缺失、对消费者保护不周,使多数消费者出于安全原因并不乐意使用网银服务。为了解决网上交易的支付问题,电子商务公司开始搭建自己的支付平台,第三方支付逐渐在微额、小额的电子支付市场占据主流。

  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商业银行有了更强追逐利润的动力,而互联网的新型金融业务也成为各家银行开拓的重点,小额电子支付市场不可能长久脱离于它们的视野。

  除了资金、规模上的优势,在具体的电子支付业务模式上,商业银行和第三方支付公司互有长短。对金融服务而言,使用的便捷性和安全性从来都是两难选择,商业银行的网银在安全性上具有先天优势,而补足便捷性上的短板就成了争夺市场份额的努力方向。现在看来,商业银行网银业务的互联互通将成为它们扭转形势的杀手应用,第三方支付公司多数围绕着母公司的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很难在各个电子商务平台之间通用,而网银一旦能够互联互通,在便捷性上就能赶超第三方支付公司。

  电信运营商是挤进互联网金融赛场的最新选手。中移动几年前与银联合作成立联动优势,开展移动支付,但业务开展未能取得突破。事实证明,电信运营商只是信息转发、接收机构,必须要有银行等金融机构参与,与后者共同打造移动支付平台。银联作为一个特殊的机构,只是中间业务平台,自身没有客户,客户的资金、信息、账户都属于商业银行。中移动想要更深介入移动支付业务,就需要直接和商业银行合作。

  入股浦发,可以使中移动有机会更深入地介入手机支付领域。科尔尼咨询公司董事贺晓青评价,以前中移动也可以和多家银行合作,但都属松散联盟,而入股后,合作就具有了排他性。分析人士认为,中移动的目标,最终是将自己变成移动电子商务平台。而中移动之后,另两家电信运营商也很有可能采取类似行动。

  但无论是商业银行网银业务的互联互通,还是移动支付的升级,也只是增加了互联网电子支付市场竞争格局的变数,很难形成商业银行或者电信运营商独大的局面。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它们相互间的利益冲突。

  这种冲突可以看作是前互联网时代传统金融业金字塔式、中央集权式的封闭经营模式,在互联网时代遇到了权力被消解的扁平化、矩阵式的开放经营模式的挑战。这是基因上的冲突,且让前者面临两难:如果主动向后者靠近,则会导致自己原先赖以立足的商业模式被破坏而被后者吞并;如果固步自封,则会被打败。

  比如,商业银行网银的互联互通,在技术上早已完全可以实现,但还要看大的国有银行愿不愿意与股份制银行分享资源;即使大银行愿意,那它们也会在超级网银平台上拥有更多话语权和主导权,小银行又面临一个两难的选择:加入,则自己只会被边缘化,不加入,则被排除在主流市场之外。而移动运营商和金融机构的合作,则明显有一个谁拥有主导权的问题。在中国,电信运营商获得金融牌照短期内很难实现,移动支付业务的深入将难免触及政策上的灰色地带,这很可能成为未来由运营商主导的移动支付业务的瓶颈。

  因此,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规范、重组、整合,商业银行的反击,电信运营商的加入,都只会使电子支付市场出现更加复杂的多元竞争格局,而在消费者面临多样选择的情况下,提供更高质量和差异化的服务,以及更多的增值业务将成为市场优势企业的共同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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