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14日,商务部发布的公告称,批准沃尔玛收购1号店33.6%的股权。至此,沃尔玛已持股51.3%,完成了对1号店的控股。
但是商务部亦对这一交易附加了限制性条款。即:此次收购仅限于利用自身网络平台直接从事商品销售的部分;在未获得增值电信业务许可的情况下,纽海上海(1号店)在此次收购后不得利用自身网络平台为其他交易方提供网络服务;本次交易完成后,沃尔玛公司不得通过VIE架构从事目前由上海益实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益实多)运营的增值电信业务。
这些限制性条款意味着,1号店将不得开展开放平台及增值电信业务等。为此,1号店已将其商家对个人(B2C)电商网站(yihaodian.com)上带有面向第三方开放服务的电商频道,如1号商城(模式与天猫近似)、1号团(业务以实物团购为主)、名品特卖(类似唯品会的折扣网站)等,整合成独立域名为(1mall.com)的电商网站,并从母平台公司纽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剥离。
这些资产被集体注入一家名为“上海传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传绩’)”的企业,根据上海市工商管理局网站的信息显示,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为LIU JUN LING(与1号店联合创始人兼CEO刘俊岭同音),主营业务为电子商务、网络技术的研发、仓储、物流等。
由于注册资金只有500万元人民币,并不满足涉及跨地域范围内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最低额度1000万元人民币,目前上海传绩还不具备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资质,但是这个问题可以通过增资解决。
在完成剥离之后,1号店的平台电商业务显然会继续进行下去,而平台业务不同于自营业务,虽然会对进驻商家进行审核,并且收取一定的保证金,但是一旦在消费中出现问题,平台电商往往会被夹在中间,未来的“1号商城”需要的,也许是一个类似支付宝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来帮助进驻商家和消费者解决消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眼下,根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的统计,截至2012年上半年,目前在国内电商行业的前三名天猫、京东、腾讯已经占据了整个市场70%以上的份额,1号店仍只是个小个头。
“无限1号店”已经是一个独立的应用程序,平台化的1号商城已独立运营,也许还需要一个第三方支付平台作为辅助。未来,1号团、1号药网亦有可能会独立运作,届时1号系电商平台或将浮出水面。
相关阅读
图文推荐
每日推荐
独家策划
更多
-
狼性文化魔力何在?百度华为的可取之处
【大智慧】二十期
李彦宏提狼性,需要根植于百度的“简单可依赖”文化来理解。华为的狼文化,最突出的是它的“攻击性”,坚忍和犀利。不同性质...
-
【大智慧】二十期
狼性文化魔力何在?百度华为的可取之处 -
【人物透视】三十三期
王石:地产教父的潇洒人生 -
【人物透视】三十二期
“土狼”任正非:毛泽东的铁杆粉丝 -
【大智慧】一十九期
美的换帅,民企应如何“去家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