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贸十年:入关过关

2011-03-30 15:02:29    《商务周刊》 陈楠   我要评论0   我要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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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是中国步入世贸的第十个年头。中国在收获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大出口国和第二大进口国桂冠的同时,也正在产业升级和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等内外压力下成长着

  比较优势遭遇配额

  事实上,中国入世之后,曾经被认为是最大受益者之一的纺织、服装和制鞋业,却最为典型的体验了蓝色海洋里的波云诡谲,这是一个起伏跌宕的故事。

  “纺织是劳动密集型产业,技术和进入的门槛较低,因此也应该是中国在国际贸易中拥有较大比较优势的经济部门,但多年来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出口大量纺织品,主要的进口国政府,像美国和欧盟,为了维护本国规模很小的从业人群,却长期违背自由贸易原则,对发展中国家实施纺织品进口配额。”薛荣久说。

  在WTO的前身关贸总协定(GATT)框架下的乌拉圭回合谈判中,发达国家在发展中国家强烈的要求下,《纺织品与服装协议》(ATC)得以达成,纺织品贸易被纳入到多边贸易体制中,并规定经过10年逐步取消配额的过渡期,从ATC协议的第四个阶段起,也就是2005年1月1日起,发达国家对来自发展中国家的纺织品实行的进口配额在全球范围内取消。

  后配额时代的世界纺织品贸易将实现完全自由化,这对于中国纺织企业是空前的利好。2003年,中国的纺织品服装出口额为788.5亿美元,年增长速度为27.7%,占美国进口市场的20%,欧盟市场的15%。当时中国有关部门的预计是,取消配额后的2005年,这个比例可能会上升到50%和30%,摩拳擦掌的中国纺织业在2004年大规模扩产,仅第一季度实际投资就达到103.19亿元,同比增长100.7%。

  然而美国人早就牢牢打入了一个“楔子”。作为中国2001年加入WTO谈判的部分内容,美国赢得了至少在2008年以前允许其对中国制造产品再次实施配额限制的谈判胜利,以便解决中国对美纺织品出口激增的问题。

  在2004年8月5日出版的《商务周刊》上,一篇名为《纺织品贸易全球自由化“歧视”中国》的文章中这样写到:“在美国商务部的官方网站上,本刊记者查到了一份2000年《中美关于WTO的双边协议》,其中对纺织品一项的规定翻译成中文是:‘中国的协议方案将包括双方在1997年的纺织品双边协定中的有关条款,该协定允许美国公司和工人对纺织品和服装进口的增加作出回应。对纺织品的这种保护措施将保留至2008年12月31日,即在世贸组织的《纺织品和服装协议》期满后四年。’”

  事实上,这样的妥协不只是针对美国一家,美国所拥有的特权,其他国家也有权拥有。中国加入WTO所签订的浩瀚而专业的法律文件中,7年前本刊记者找到了淹没其中的线索——《中国加入WTO议定书》的第16条和《中国加入WTO工作组报告》第241-242段中,中国也做有相关承诺。其中第16条是针对所有源自中国的产品所设,即通常所说的特殊保障措施;而241-242段则专门针对纺织品而设,又称纺织品特殊限制措施。这两处承诺允许在过渡期,进口国可以对来自中国的纺织品采取不同的特殊保障措施。尤其是第242段非常明确地指出:“中国代表同意下列规定将适用于纺织品和服务产品贸易,直至2008年12月31日,并成为中国加入条款和条件的一部分……如一WTO成员认为《纺织品与服装协定》(ATC协议)所涵盖的原产于中国的纺织品和服装产品自《WTO协定》生效之日起,由于市场扰乱,威胁阻碍这些产品贸易的有序发展,则该成员可请求与中国进行磋商,以期减轻或避免此市场扰乱。”这意味着,在2005年1月1日ATC协议过渡期结束后直至2008年12月31日,外国只要认为中国出口的纺织品对其造成了“市场扰乱”,仍有权对中国纺织品实行特殊保障措施。

  事实证明,美国人和跟着沾光的欧洲人早就等在那里“两头落好”:既畅享中国纺织品出口对消费者的好处,又随时准备替本国纺织工人砍上一刀。

  数据显示,2005年,中国纺织品服装出口1150.3亿美元,增长20.9%,其中对美国出口186.4亿美元,增长70.5%,占我国当年纺服业出口总额的16.2%;对欧盟出口183.2亿美元,增长56.9%,占我国出口总额的15.9%。“井喷”的2005年底,美国和欧盟一举超越日本和香港,成为我国出口第一、第二大目标市场。

  狂喜的中国纺织业在第二年就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反倾销调查。2006年6月,3家美国聚酯短纤制造商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和商务部递交了立案起诉书,指控中国产品在美国的倾销幅度达到88.15%—109.67%,对美国同类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损害威胁,要求对从中国进口的部分聚酯短纤进行反倾销调查,并征收101.52%的平均反倾销税。

  同年7月,美国商务部对进口中国的聚酯短纤展开反倾销调查,该案涉及出口金额约为6500万美元,涉案中国企业近百家,主要集中在浙江和江苏两省,其中宁波大发化纤、远纺上海等排名前5家的企业,其出口额占总量的59.54%。而按照美国惯例,被诉中国企业需强制应诉,否则将被征收101.52%的最高关税。

  在确认被起诉的当月,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将此案定为“中美纺织品反倾销第一大案”,并在浙江宁波组织20余家涉案企业举行应诉工作会议,准备进行无损害抗辩。

  “中国纺织民营经济的成本最高,市场化程度和开放程度都是最高的,本不应遭受到反倾销调查。但这个案子的导火索就是一个隐藏在我们入世协议里的条款,这个特保条款只是针对中国的,其他国家出口没有限制。”国家发改委对外经济研究所所长张燕生说。

  2007年5月1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聚酯短纤做出反倾销产业损害终裁,中国进口商的普遍税率为44.3%。

  “随着对WTO认识的逐步深入,我们对规则已不仅仅是被动接受,还要主动出击。”薛荣久说,2005年后,中美及中欧之间又展开了多轮艰难的谈判,才签订了《谅解备忘录》,备忘录规定到2008年,我国每年对欧美国家纺织品的出口增速控制在8%—12%之间,属于折中后的意见。

  此外,关于基准年的选择,是以中方提出的意见为准。薛荣久告诉记者:“西方国家一开始要求以2004年,也就是出口配额限制的最后一年的出口量为基数。但最后的结果是采用我方提出的以2005年,也就是出口量井喷年的数据为基数。”

  痛定思痛的中国纺织行业,同样在“倒逼”中顽强转型,产业结构、市场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持续加快,即使是其后又先后经历了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和欧盟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RAPEX)召回通报等非贸易壁垒,尤其是金融危机带来的全球经济衰退的严峻挑战,却总能乍寒还暖,并借机将自己的出口产品附加值一步步提升上去。2010年,中国纺服业的出口总额超过2000亿美元大关,其中服装出口1294.8亿美元,传统的纺织纱线、织物及制品出口只为770.5亿美元。今年1月份的最新出口额亦达到216.18亿美元,同比增长38.58%,增速较2010年全年的23.59%提高14.99个百分点,其中,纺织品出口82.43亿美元,服装出口133.76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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